关于寄走邮政货物品名的说明
发布时间:2013年03月14日 文章来源:admin
 根据万国邮盟协议规定,目的地邮政机关可对于内载物品名称(不是物品名称)或内载物品价值不全的情况拒绝回复。
       内载物品名称不全指的是品名为礼物(GIFT),配件(ACCESSORY),电子产品(ELECTRONIC),布料(CLOTH)等物品种类过于笼统,没有详细申报的情况。
       内载物品价值不全指的是无申报价值,申报价值为零或未填写币种的情况。
       货物的申报价值是邮局理赔的依据,请您在下单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货物品名以及如实地申报货物价值。
       高价值的货物请考虑购买保险。
       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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